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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知】关于2025级全日制法律硕士WPS Office-支持多人在线编辑多种文档格式_WPS官方网站拟录取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选报的通知发布日期:2025-07-26 浏览次数:

  WPS,WPS Office,WPS官网,WPS下载,金山文档,在线编辑文档,协同办公,云文档,云表格,在线表格,远程办公,远程会议,云办公解决方案,在线办公,多人协同云文档,协同办公平台,流程图软件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结合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招录实际,法律硕士管理中心(简称“法硕中心”)现就2025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拟录取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选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5级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拟录取推免生(法律学院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不参加本次选报)和统招生(国际法学院涉外律师、国际仲裁方向不参加本次选报);

  (二)2025级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拟录取推免生(知识产权学院夏令营优秀营员不参加本次选报)和统招生。

  (一)选报时,法律(法学)专业各研究方向应至少选报五个不同的志愿;法律(非法学)专业除零志愿外,各研究方向应至少选报六个不同的志愿。

  (二)请拟录取法律硕士研究生结合自己的专业基础、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等选择专业研究方向。

  (三)所报志愿为专业研究方向调剂的唯一依据。专业研究方向选定后,不能更改。

  (一)遵循志愿优先原则,第一轮筛选同一研究方向按学生选择的第一志愿顺序依次进行筛选。

  法律(非法学)专业特色研究方向(20A)涉外法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为校内零志愿,选报该方向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外语水平良好。英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英语六级500分(含)以上;②雅思5.5分(含)以上;③托福80分(含)以上;④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⑤其他语种参照对应标准。

  (3)推免生要求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0%且推免综合成绩不低于80分;统招生要求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不低于550分且外语初试成绩65分(含)以上。

  符合选报条件,经所在学院遴选后,确定录取校内零志愿的学生,其他志愿自行失效。

  法硕中心根据各研究方向推免生的人数上限限额,按照推免生的复试成绩(专业成绩与外语成绩之和)高低,结合其填报第一志愿顺序依次进行筛选,确定推免生的研究方向。

  推免生复试成绩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成绩为准。若复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中的业务课成绩(专业成绩)高低进行筛选;若复试专业成绩相同的,按照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高低进行筛选。

  推免生筛选结束后,法硕中心根据各研究方向的剩余名额在人数上限限额内,按照统招生的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高低,结合其填报第一志愿顺序依次进行筛选,确定统招生的研究方向。

  统招生考试总成绩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成绩为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成绩高低进行筛选;若复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中的业务课成绩(专业成绩)高低进行筛选;若复试专业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中的业务课成绩(业务一和业务二两门考试的总成绩)高低进行筛选。

  (二)根据国家、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需求,动态调整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等专业研究方向总人数,第一志愿选报人数多于人数上限限额的,对超过上限总人数的统招生实行动态调整。

  动态调整按照统招生复试中的业务课成绩(专业成绩)高低,结合其填报第一志愿顺序依次进行筛选。若复试专业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中的业务课成绩(业务一和业务二两门考试的总成绩)高低进行筛选。

  经动态调整,相关研究方向人数达到名额最大值时,未进入第一志愿的在第一轮筛选结束后按照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筛选。

  (三)若第一志愿选报的总人数未达到部分研究方向最低的人数下限,则第一轮涮选结束后在第二轮筛选中按照选报的第二志愿依据以上规则进行筛选,依次类推。

  筛选排名在先的优先进入第一志愿的研究方向,未进入第一志愿的在第一轮筛选结束后按照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筛选;若第二志愿已达到选报研究方向的人数上限或名额最大值,则等第二轮筛选结束后按照第三志愿进行第三轮筛选。依据以上规则,依次进行筛选确定其研究方向。

  (四)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志愿选择或志愿选报错误或选报志愿数量不足的,学校将根据各研究方向总人数调整情况随机分配研究方向,不再另行安排时间补报。

  (一)符合选报要求的拟录取法律硕士研究生(含零志愿)须于2025年5月16日中午12点前完成专业研究方向线上选报确认,所填志愿一律以选报截止时间内最新选报(最后一次修改)结果为准。

  (二)选报零志愿的学生还需如实、完整、清晰填写《“涉外法治(实验班)”选报表》(详见附件,不选报零志愿的无需填写),并于5月16日中午12点前将经本人签名的PDF扫描版发送至涉外法治学院邮箱: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码+零志愿选报表”命名。正式提交《选报表》视为完成零志愿报名申请,零志愿选报与线上选报确认不一致的,以《选报表》为准。

  选报零志愿的学生可根据学院的要求提供在校表现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标明各材料名称制作成为一个PDF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校表现证明材料”命名,并以附件形式与《选报表》一并提交。

  (一)拟录取法律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方式查阅学院(培养单位)及其专业研究方向简介。为让学生充分了解我校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情况,法硕中心拟定于5月13-14日组织各专业研究方向学院宣讲会(如有调整,以活动实际安排为准)。

  学院宣讲会暨师生交流活动拟安排在长宁校区举行(学校停车不便,请使用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并同步线上转播,腾讯会议具体如下:

  (二)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结果将于5月28日前公布。请学生将人事档案和思想政治复查情况调查函(政审表)寄送至所在学院指定负责人。法硕中心不接收全日制法律硕士新生的人事档案、政审表等材料。

  附件:2025级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特色研究方向“涉外法治(实验班)”选报表